2023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与监事会工作实务
各有关单位:
2023年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一年,新的《公司法》修改草案对公司制企业的监督制度将做出调整,哪些公司将不再设监事会?哪些公司将仍然要设监事会?不设监事会的公司如何完善监督制衡机制?设监事会的公司将如何完善监督制度提高监督效能?为什么监事会依然是《公司法》规定的监督机构,这都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中重要的治理实践。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监督制衡和股东监督制度,提高监事会成员的实务效能。在“管资本”为主的国资监管体系中,正确定位股东监督的治理功能,提高监事会行使代表股东的监督功能,增强监事会成员的履职能力,在企业数据化转型的新时期,把监事会监督履职与各专业监督形成互动协同的大监督体系,提高企业监督的有效性。为了满足大家学习、研讨与交流的需要,推进监事会制度建设和提高从业人员实务操作能力。为此,我中心经研究决定2023年在各地举办“企业大监督体系建设与监事会工作实务专题培训班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内容
第一部分:《公司法》修改草案对公司监督制度的调整
1.公司制企业监督制衡机制是重要的治理原理
2.《公司法》修改草案对公司治理制度的调整
3.《公司法》修改草案明确哪些企业不设监事会
4.《公司法》修改草案规定哪些企业可设监事会
5.《公司法》修改将对公司监督机制发展的影响
第二部分:监事会依然是《公司法》规定的监督机构
1.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公司治理新要求
2.国企分类改革和股东监督制衡机制的选择
3.集团管控和母子公司监事会协同防控风险
4.各种类型监事会监督典型经验和实务案例
第三部分: 检查公司财务“建世界一流财务管理体系”
1.信息对称是检查公司财务必须的前置条件
2.检查“以风险问题为导向”强化自我约束
3.五种主要公司财务问题及其主要检查方法
4.现代审计技术在检查公司财务中实际应用
5.解读“三张财务报表”问题的类型和方法
6.掌握检查财务“五种方法”常用分析工具
7.检查结果成果如何加强与董事会经理沟通
8.大数据应用规范信息披露“打造阳光国企”
第四部分:《公司法》如何规定董事和高级管理者监督
1.如何“管住钱、看住人、高砌制度的防火墙”
2.监事会监督公司高管职务行为的标准和方法
3.股东监督与“三重一大”制度实施无缝对接
4.监事会的合规监督职责如何与内控制度衔接
5.发挥监事会履职监督在风险管理体系的作用
6.写好监督报告评价管理者履职发挥制衡功能
7.监事会与国资监管以及其他监督的协同互动
第五部分:如何建设企业大监督体系
1.国有企业如何建设协同共享的有效监督体系
2.如何加强与党组织监督的协调
3.党建引领、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建设与监事会工作协同
4.擦亮用好巡视巡察利剑 (案例:中央巡视发现的问题)
5.如何借助审计的力量
6.集团有权对控股单位单方面安排内部审计吗
7.如何借助内部控制的力量
8.内部审计、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关系
9.如何借助股东和董事会的力量
10.为什么要合力监督?如何进行合力监督
案例:泛海控股公司的借力、合力监督
二 、参加对象
各单位监事会主席 (监事长) 及监事会成员、专职监事、兼职监事、职工 监事、企业内审人员、监事会办公室、审计部、稽核部、纪检监察部、财务部 等部门负责人及其相关人员。
三、培训时间地点
2023年4月19日至22日地点:西安市(19日报到)
2023年4月26日至29日地点:杭州市(26日报到)
2023年5月17日至20日地点:成都市(17日报到)
2023年5月24日至27日地点:重庆市(24日报到)
2023年6月14日至17日地点:青岛市(14日报到)
2023年6月28日至7月1日地点:银川市(28日报到)
2023年7月14日至17日地点:贵阳市(14日报到)
2023年7月26日至29日地点:乌鲁木齐市(26日报到)
四、报名办法及要求
1、因本通知发放范围有限,敬请各收文单位协助转发通知并认真组织本地 区、本单位相关人员统一报名,各收文单位也可直接报名。
2、请参加培训班的同志将报名回执 (见附件) 逐项填好后发电子邮件至 niuweihua308@163.com 或发传真至会务组。
五、授课老师
国务院国资委相关局室领导
中国政法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及其他高校、研究机构相关领域专家
六、收费标准:
1、培训费3800元/人,住宿统一安排,费用自理。费用报到时面交或提前
汇款至收款账户(户名:国资培(北京)企业管理中心,银行帐号:0200 2472 1920 0063 831,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增光支行),培训费发票统一由会务组开具。
七、证书说明
经培训合格后,由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颁发专业人才技能证书。此证官方网站查询。根据《职业教育法》规定,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根据此证了解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,作为能力评价、考核、聘用和任职的重要依据。学员将学历证明、身份证及证件照片发电子版至我中心,以便办理证书使用。
八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何 伟 13910955257 (微信同号)
联系电话:010-68474126 68474129
传真:010-80358281
邮箱:niuweihua308@163.com
官网查询:www.cnqgp.com.cn
附件:报名回执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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